12月14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1号令,公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对相关多项规章进行了清理,其中涉及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帮主现就具体新规逐条释义:
释义:自2019年11月30日起,从事再生资源废品回收经营,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即可开展合法经营。但根据先前2007年第8号令,有收购废旧金属业务的还需向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废旧金属收购业务治安备案手续。
释义:自2019年11月30日起,从事再生资源废品回收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后,无论经营事项发生变化与否,都无需再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或备案变更手续。自2019年11月30日起,再生资源行业主管部门(目前国家层面法规规定为商务部,有些地方城市指定为当地供销社)对从事再生资源废品回收经营者,再不能借口没有办理经营备案证进行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释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在我国一直适用于各个行业。帮主从事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多年,在长期工作中看到的事实是,绝大部分再生资源废品回收从业者是愿意办理废旧物资收购经营手续的,相反是一些基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不愿意给办理,尤其是最近这几年因为环保追责厉害,一些部门怕承担管理失察责任,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更不愿意办理。小编所在的城市二环之内办一个废旧物资回收营业执照很难,于是无照经营便大行其道。
对咱们很多再生资源行业人士来说,确实是个好消息。但是最后施行的方案,我们还不得而知。年底了,咱们还是好好工作好好挣钱!
废品兄弟们,加油! 惠州泰宇废品回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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